各有关公司: 根据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关于延长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补签期限的通知》(商配综函〔2007〕28号),现将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补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补签期限延长至2007年3月31日。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发证系统(2006版)延至2007年3月31日17时关闭。
二、我省企业申请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的相关审核批复工作由我厅负责。申请企业须向省许可证事务中心提交申领新证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交出运提单及出口报关单复印件(申领企业名称须与出口报关单上出口经营者名称一致)。
三、各申请企业须确保相关类别项下有可申领数量,严禁无许可数量申领。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荣、陈鑫
联系电话:025-57710281、57710073
传真:025-57710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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