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起,欧盟将不再对我国纺织品出口设配额限制,业内人士提醒出口企业——
“利好”消息也需理性面对
应把更多精力放在提高产品附加值、培育自主品牌上
日前,我国与欧盟达成新的纺织品贸易协议,从明年1月1日起,欧盟将不再对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设置配额限制。同时,中欧双方将对8个类别的纺织服装产品实施双边监控。这一消息,对于我省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但业内人士提醒,“利好”消息也需理性面对,企业切忌盲目乐观。
河北省现有10类主要纺织品出口欧盟要受到双边数量管理,企业必须凭上年出口业绩向我国商务部门申领出口许可证。而根据《中欧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规定,这种数量限制将于今年年底结束。欧盟是我省纺织品出口第一大市场,以往一直受困于配额限制,2006年,我省纺织品服装出口243131万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18.94%,占全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的1.69%,其中,欧盟设限的10类纺织品出口额为8235万美元,仅占全省纺织品服装出口的3.39%。
“这一比例之所以偏低,正是受困于配额限制。”省商务厅外贸处处长徐力林告诉记者,2005年6月我国对欧盟出口10类纺织品实行配额限制,配额分配主要是根据出口金额计算,决定企业配额量的关键因素不是出口数量,而是出口金额。我省出口的纺织品大多数属于中低档产品,出口额较低,因此获得配额的企业较少。2007年,我省获得欧盟纺织品配额的企业只有近60家,大部分企业被拒之门外。出口配额的取消,对我省纺织品出口企业来说,可谓“久旱逢甘霖”。
不过,徐力林提醒企业,配额限制取消,并不意味着输欧纺织品已完全“自由化”。为维护中欧双边纺织品贸易平稳健康发展,防止短期“出口爆发”引起行业混乱,欧盟与我国商务部将针对其中的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连衣裙、胸衣、床单和亚麻纱8类产品实施进出口双边监控体系,即进口方面,欧盟对中国纺织品实施监督;出口方面,中国对出口企业拟实行资格准入制度。新体系将在目前的配额制度2008年1月1日到期后生效,有效期1年。
“今后,欧盟将对我国签发的纺织品出口许可和欧盟进口数据进行跟踪和复核,一旦中国纺织品出口达到其承受界限,欧盟便可能会启动反倾销、反补贴、一般特保等措施来制衡中国的纺织品出口,这些措施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危害要比单纯的配额数量限制大得多。”徐力林说。
据省商务厅初步统计,2006年,我省获得欧盟8个类别配额的企业共108家,其中19家企业向欧盟出口8个类别产品在1万美元以下,达不到商务部对8类输欧纺织品企业的资质要求。也就是说,2008年,我省获得资质的企业将不到90家。
“对新形势应该有一个更清醒的认识。”徐力林表示,虽然中欧贸易政策在不断调整,但贸易博弈不会停止,欧盟的健康、环保标准越来越高,企业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培育自主品牌上:通过开发纺织新材料,改造传统的纺织工艺,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使我省纺织品出口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提升转变;通过培育自主品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相关链接
2008年,国家商务部将对监控的上述8类输欧纺织品实行企业经营资质管理,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才可以从事相关输欧纺织品出口经营活动。资质标准主要包含:企业在华注册资本必须超过50万元;从事纺织品出口贸易两年以上;上年度上述8类纺织品出口欧盟总额超过1万美元;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方面连续3年没有违规行为;一般纳税人;符合有关商会、协会的有关行业自律要求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