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机、电子一体缝制机械及特种工业缝纫机开发制造列入《福建省鼓励发展的制造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立足福建省港口、资源、区位优势及现有产业基础,旨在推动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竞争力强的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
据悉,对《目录》提出的项目,省内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将建立项目核准、备案的"绿色通道",积极简化程序,努力推广"网上审批"。凡由省发改委或转报国家发改委核准、备案的项目,将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相关政策规定,予以优先办理或转报,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指导,实行全方位服务。在符合《目录》规定、全省产业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国土部门可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予以优先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征地拆迁、材料供应、基础设施配套等问题,向金融机构推荐优先提供贷款,并对项目建设或投产后生产经营所需用水、用电、用工和运输等方面需求给予优先支持,努力为项目落地提供良好投资环境。
该《目录》将随国家产业政策目录的调整,根据省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