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财政部获悉,财政部1月22日发布公告称,《国内
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将于2007年3月1日起执行,这是我国继2000年后再次对该目录进行全面修订。
《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即自2007年3月1日起新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一律按照《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执行。
2007年3月1日以前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其设备在2008年1月1日前进口的仍按照《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2002年调整后的)执行;2008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进口的一律按《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执行。
中国第一纺织网注意到,在《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修订)中,涉及到了部分纺织机械类商品。就此,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博士在接受中国第一纺织网记者采访时表示:“2007年,中国外贸政策进行了重大战略调整,其中很关键的一点在于“积极扩大进口”。需要注意的是——要扩大进口,不等于要歧视国货,特别是在关系国家未来发展前途命运的装备工业。财政部发布的这项政策,应该说是为了给我们国产机械装备工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之举,值得赞许。”
江苏省有关行业协会人士在接受中国第一纺织网记者采访时认为,财政部新规应该说是鼓励纺织服装行业采用国产设备的措施,因为在国家认为,涉及到的这些纺机设备已经达到国际水平,因此,2007年3月份起新立项的项目进口设备也就不用再免税了。此外也可以看出,国家在控制产能等方面也开始有了更为实质的举措。
有关企业人士则持有不同观点,该人士对中国第一纺织网表示,取消免税措施值得商榷,是否符合WTO的原则尚需要仔细推敲。目前来看,国产的许多设备不能满足企业需要,或者说,这是纺机厂公关的结果。从长期来看,喝不利于中国纺织品竞争力的提高,也是对落后技术的保护。要知道,自动络筒\织机\浆纱机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不是一点点,如果没有差距,也没必要加关税,相信市场会做出正确选择的。
附:
说明:
1、本目录不含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投资项目按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件、备件。
2、对“生产线”及“成套设备”内含的本目录所列设备,如符合“功能机组”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16类类注四和第91章章注三的规定归类,否则,应分别归类。本目录列名的“…生产线、…成套设备、…系统”的全部设备,无论成套或单独进口其中某一台,都受本目录限制。
3、凡本目录中未注明“所有税号”的,即仅指该类中的列名商品。
4、本目录所列商品的税则号列,如与海关商品归类的原则不一致的,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商海关总署关税司调整。
5、本目录对所列商品的行业分类,主要为查找方便。在实际执行中,进口本目录中的列名商品,一律不予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