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石狮市政府获悉,今年,石狮将继续给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争创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等活动的企业、乡镇或个人给予奖励。
据了解,具体奖励措施是这样的:设立名牌产品奖,对获得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或由国家质监总局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中国出口名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
设立免检产品奖,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或国家出口免检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设立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突出贡献奖,对获得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及其专业委员会认定的中国纺织服装特色名镇的镇(街道)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纺织产品开发中心认定的中国休闲流行面料开发基地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认定的中国十佳设计师的个人给予奖励10万元;
设立科技项目奖励,对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设立企业管理奖,对通过SA8000社会道德责任标准和中国纺织工业协会CSC9000T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的执行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奖励措施中提到,同一企业获得多种不同奖项时,取其中的最高奖项给予奖励;同一企业获得同一级别多种不同奖项时,只取其中一项奖项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调整后的奖励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07年12月31日止。
过去的几年都有奖励措施,今年有何不同呢?石狮市经济局林副局长说,最大的不同就是去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石狮是重奖100万元、而现在变成了50万元,这个现在只有石狮和晋江这两地有奖,据他了解,其他地方今年已经取消了。今年是侧重对整个产业进行奖励。另外一大变化是奖项增多了,对研发、营销、生产等环节的奖励都有一系列的变化,目的是促进产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