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欧盟对中国化纤布反倾销案终裁刚刚一年,欧盟委员会日前又发布公告,对我国出口化纤布发起反吸收调查。据悉,该案是我国纺织品遭遇的第一次反吸收调查,欧盟方面将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
根据欧盟反倾销有关规定,如果征税后倾销产品在欧盟的售价并未提高,即反倾销措施未起到保护作用,其国内产业可要求欧盟委员会进行反吸收调查,重新评估出口价格并确定新的倾销幅度。据了解,本次被调查的产品有8个税号,包括染色和印花化纤布,日期为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共涉及全国1000多家企业,其中宁波有近百家企业涉案。
我市是国内主要的化纤生产基地之一,尤其是以化纤行业为新兴支柱产业的慈溪,年销售额已超过90亿元,产量占全国的十分之一。欧盟对我国的化纤布反倾销,已经让宁波企业受到了较大损失,许多企业被迫退出欧盟市场。“虽然中国化纤布在欧盟市场的占有率大幅度下跌,但价格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与欧盟的预期有出入,于是进一步采取反吸收调查。”市外经贸局有关人士说。他指出,反吸收调查程序简洁,调查时间一般只有6个月,比反倾销调查作出终裁需要的15个月要短得多。因此,企业一定要积极应诉,特别要提出实际价值降低的有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