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
“返券”“买赠”避风头
这几天出去逛街购物的消费者可能会发现,很多商场的促销活动有了变化,特别是一些以往主打“返券”、“买赠”的商场,最近都有所“收敛”。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办法》已经实施,各大商家的确开始在促销方式上“调转船头”。
连日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天津市多家大商场从黄金周前就开始“预热”,并且一直持续到节后的各类红红火火的“返券”、“买赠”类促销活动陆续结束,取而代之的则是以“秋季特卖”、“秋日惊喜”等为主题的常规打折优惠。部分商场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家出台政策规范商家的促销行为,不但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商家乃至整个消费市场在诚信方面的进一步完善,因此大部分商场对此的响应都很积极,并在促销方式上作出调整。与此同时也有商家表示,黄金周过后,消费需求也开始从节日期间的“批量购买”或“从众购买”的状态逐渐向按需购买、理性购物上过渡,因此适合多消费、多购买的“返券”也不再具有太多的吸引力。
不过记者在采访天津市多处繁华商业区时也发现,虽说“返券”有所减弱,但还是有一些商家的促销行为与新办法有一定距离。例如个别商家“全场打折”的概念模糊,说是全场,但进入店内才发现,“不参加”的商品比打折的商品还要多;还有一些商家在店门口挂起“拆迁甩卖”、“改行甩卖”的招牌,但是却一连几个月都没真正“拆迁”,显然这也违反了《办法》中“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的规定。
说法
《办法》并非万能良药
在北京的一些大型市场,比如新东安市场等,他们通过签署诚信公约、制订自律规范、发布诚信宣言等方式,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加强自律,规范经营。《办法》在引导零售商开展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促销活动中的作用,通过零售行业的信用建设,促使零售商更加注重企业的自身形象,诚信促销,守法经营,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构建和谐商业环境。
但是,在看到良好效果的同时,仍有一些问题需要重视。一些商场虽然没有明显违规,但还是存在打“擦边球”的现象。比如在“买200元返150元券”的广告中并没有标明这种优惠的“适用范围”和时间,等等。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有专家认为,此《办法》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还可能给商家继续钻空子留有余地。《办法》出台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对各种不合规范的促销行为产生巨大的威慑力,但当消费者遇到问题时,并不能将新《办法》作为法律依据对商家进行起诉,只能作为一部行政管理办法对商家进行投诉。
对于《办法》的部分条款,也有专家认为存在着监管上的难度。比如,规定商家促销需明示特价商品数量,商家明示说有50个,而消费者其实很难考证商家是否真的出售50个特价商品。当消费者要买特价产品时,商家告知已经售罄,而是否真的已售罄,消费者不得而知。
由此看来,《办法》的出台并不是规范市场行为的万能良药,它在规范商家行为的同时,也有力所不逮之处。但《办法》的指导思想,无疑是我们虽追求的商业境界,那就是“构建和谐商业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看法
品牌商谈感言
记者:新颁布的《办法》在细则方面对零售商促销作了规范,比如说“最终解释权”、“促销商品退换货”、“促销前价格”等方面所作的规定这些规范对品牌、消费者有什么影响?促销的服装类商品一般为那几类?在不规范的促销中会存在哪些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消费者应该注意哪些?
Jake&Jones市场部经理卢山:这对约束和进一步规范品牌的促销行为有明确的作用,同时对提高商场、品牌商的信誉度和品牌形象也会起到很好的效果。Jake&Jones在促销方面会严格遵照《办法》执行,尽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办法》的颁布更是赋予消费者法律维权的武器,让消费者在面对商场和品牌的不规范促销时有了自己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