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乾隆之后,西洋商品日渐输入我国,制装的外来原材料大大吸引着国内的妇女们,于是在衣着家具上明显地出现了变化,形成崇尚“新式”、“西式”的风气。
辛亥革命后,服制形式大变,清代的官吏衣着和顶戴都被淘汰。最突出的就是剪辫,当时“剪”与“留”,已经成为革新和保守的分水岭。剪辫的先行者是城市中的官吏和知识分子,偏远乡村仍不轻易接受。当时旗人盛装虽然消失了,但是旗袍仍然存在,女学生中的“蓝布大褂”是领衔的式样,而后日渐流行起来。
由于电影的出现,电影明星成为逐渐显赫的人物,上海成为中国女装的大本营,粤装、港装成为上海装的一个支派。民国初年女子的生活起了变化,居住在大都市的摩登女子,受外来思潮影响,纷纷走出闺房,奔向社会,投身电影业、商业、手工艺业、做教员、舞女以至做官吏等,由于此类职业的要求,改装换容就成为必然之事。
由于城市与外界交往频繁,因此服装的款式、材料变化快,而边远山区和农村,相比之下几乎相差 一百五十年。比如当上海女子已经开始整烫头发,足着高跟鞋时,河北的三河县妇女头上还戴着三、四百年前的冠子,足下还缠着一双“三寸金莲”; 当北平的贵族妇女已经着贴身旗袍之时,在甘肃还有三十年前上海时兴过的大镶滚袖衣。民国元年政府规定了男女礼服的形制,男子有大礼服和常礼服。大礼服分昼礼服和晚礼服两种,均采用黑色衣裤和领结。常礼服有西式和中式两种,中式即长袍马褂,女子礼服是身长齐膝,有领,对襟式,裙的前后有镜面,两侧做裥,两端有带结的式样。都市女子结婚采用头披白纱,身着丝织礼服,手持白色花束,举行"文明"结婚,农家女子仍然穿红袄戴珠冠,乘坐红轿,保持着旧式风俗。民国初年,福建一些地区甚至还在延用着明代的婚装,女子头戴瓦楞帽或方巾,身披霞帔戴珠冠,男人头戴大礼帽,上缀红缎辫或红丝线,这男女二者的装束实不相称,与都市的距离也更大。
北伐以后,政府规定新服制,男子采用中山装和西装。这两种服式均为外来式样,在官职人员和知识界比较多用,夏季选用白色,其他季节选用黑色或深色。长袍马褂仍然是常服的一种。立领、三袋七个扣子的学生装主要是高等学府的制服。长袍外加坎肩、马甲使用也很普遍。此外上衫下裤或外罩一条纻裙(围系式的或长或短的小裙),是乡间男女的普遍装束。女装在这个时期变化较大,有保留清式偏襟衣裤的;有上衣下裙仿效西式的;学堂中女学生多着偏大襟上衣底襟圆摆,齐肘中袖短衫,黑色绸裙。社会妇女的常装仍以旗袍为主,民国廿年以后这种装束又普遍流行起来。新装的总趋势分两种类型,一种是各种素色或者印花面料的曲线长旗袍,特点是在衣边加镶条、补花或衣外加套小马甲和丝质围巾,另一种是上衣下裙分开的衣裙式。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于外来商品的进入,西方生活习俗的渗透,国内大城市女子频繁地出入交际场所,使得社会风气为之一变,合体着装最为突出,洋式衣裙还要配上眼镜和手表,遮阳伞握在手中,更显新潮和浪漫。瓯洲和东洋摩登时装,从短裙、内衣以及色彩等方面影响着国内的女子,仿效的人越来越多。甚至还出现模仿美国的简便装束,爱好运动的女士们多穿红色镶银铃的百褶裙,并以胸罩代替旧时的肚兜〈我国自古流传至今的一种用红布绣花,并加金银链,挂在颈部的护身衣)。此外连衣裙〈五十年代苏联称"布拉吉"〉也较为普遍,追其根源,我国古代传统服式就是上衣下裳的连衣形式,只不过由西方再度传入则更加简化和便于活动罢了。在民国以后的二十年代至四十年代,裘衣仍盛行于富人之家,反毛大衣外用是自古至今的贵重衣物。清代的“端罩”也是一种反毛对襟式外衣,其区别在于不是翻领。“斗篷”是一种外出常用的服式,着此装潇洒自如,风度翩翩,当时这种斗篷在上层人士的男子和老年女子中比较流行。以上服式虽然只有几种类型,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地区差异较大,所以众多地区的服式可从几种类型的服式中利用色彩、装饰、原料的不同,选择,变异出更多的服式品种来。
皮鞋、提包和伞,都是日本"东洋女"带进来的。光绪末年在广州就已出现过这种装束,被人们称为"自由女"装束,这表示了她们开放的思想和行为。民国初期开始有一些人行“文明结婚”、做“文明事业”、成立“小家庭”等,他们所穿的摩登服装叫"文明装"。西方服装对我国的影响,主要在二战后的时期。我国女留学生有不少去瓯美名城寻求配偶,于是将东方的装饰艺术带向西方,同时又将瓯洲的服装、饰物和化妆品等带回我国,这些女性自然而然成为外国商品的推销者和消费者。
时装的兴起,也促进了童装的发展,迫使不利于儿童身体发育的紧窄小旗袍和短褂改变成适合身体发育的新式童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