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即将增加对源自中国内地的若干类纺织服装的进口配额。12月,欧盟《官方公报》刊登通告,对象是向欧盟出口纺织及服装产品的商号。该通告指出,由于保加利亚及罗马尼亚即将加入欧盟,导致欧盟扩大,适用于纺织品及服装的配额亦将在这两个国家实施。根据欧洲理事会第3030/93号规例(有关来自第三国家的若干类纺织产品进口的共同规定),由2007年1月1日起,运往扩大后的欧盟并获放行自由流通的纺织及服装产品,将须遵守配额及监察管理制度。
通告规定,于2007年1月1日前由中国内地运往欧盟两个新成员国及于2007年1月1日或之后进入两个新成员国的受数量限制纺织及服装产品,将须出示进口许可证才获放行在新成员国自由流通。只要进口商出示证明文件(如提单),保证该等产品于2007年1月1日前付运,新成员国有关当局便会自动为该等产品签发进口许可证。
虽然欧盟与中国内地于2005年签署的纺织品谅解备忘录并无提及更改配额问题,但欧盟委员会已决定检讨数量限制,以便配合欧盟扩大后的市场情况。因此,欧盟将于《官方公报》刊登新规例,以修订欧洲理事会第3030/93号规例,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新配额。
根据欧委会的新规例议案,欧委会已将2007年新配额提交理事会批准。虽然有关数字尚未公布,但知情官员透露,欧委会主要针对过去数年罗马尼亚及保加利亚的纺织贸易情况来增加配额,因此预料增幅不大。
下表载列受配额限制的中国内地纺织及服装产品类别、2006年实施的数量限制、以及直至2006年12月中为止已使用的配额百分比。至今,配额用得最多的产品类别是第115类(麻纱或苎麻纱)、第5类(紧衣、套头衫等)及第7类(女装或女童衬衫、恤衫及恤衫上衣)。下表亦提供议定的2007年配额参考,这些数字将因欧盟扩大而轻微增加。
类别 |
单位 |
2006年 |
2007年 |
已使用配额百分比 |
组别IA 2 (包括2a) |
吨 |
61,948 |
69,692 |
74.40 % |
组别IB 4 5 6 7 |
1,000 件 1,000件 1,000件 1,000件 |
540,204 189,719 338,923 80,493 |
594,225 219,674 382,880 88,543 |
72.30 % 94.62 % 84.68 % 91.07 % |
组别IIA 20 39 |
吨 吨 |
15,795 12,349 |
17,770 13,892 |
73.73 % 55.97 % |
组别IIB 26 31 |
1,000件 1,000件 |
27,001 219,882 |
29,701 248,261 |
90.04 % 84.51 % |
组别IV 115 |
吨 |
4,740 |
5,214 |
95.04 % |
此外,欧盟亦可能修订外发加工贸易机制赋予的豁免。根据这个制度,生产纺织品所用的原料可从欧盟输往中国内地作进一步加工,产品完成加工后可再进口欧盟,不受任何配额或进口许可规定限制。
欧盟的通告又阐明,于2007年1月1日前运出罗马尼亚或保加利亚这两个新成员国进行外发加工,并于2007年1月1日或之后再进口同一新成员国的受数量限制纺织产品,只要出示证明文件(如出口声明),便可获放行在新成员国流通,不受欧盟的数量限制或进口许可规定限制。
欧委会将于今年底前公布列明新数量限制的规例,并已表示即使公布延迟,新配额仍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