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决定授予全省377家企业的377项产品“福建省名牌产品”称号,石狮有16家企业的产品上榜。至此,我市企业共拥有35个“福建省名牌产品”。
据介绍,200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对全省企业自愿申请的422项产品进行福建名牌产品的评价。经严格评定,省政府决定授予377家企业377项产品“福建省名牌产品”称号,泉州企业占了149个席位。在入选的16项“石狮制造”的产品中,11项为服装、4项为鞋类、1项为电脑刺绣设备,这再次显示服装、鞋业在石狮支柱产业中的强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