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的周围,包含著自然界的动植物等均有各种颜色的存在,那什么是〝色〞呢?最简单的说“当光线照射到物体后使视觉神经产生感受,而有色的存在”。
而色彩的定义亦因角色之不同,用途之不同,而各有其定义:
(1)化学家:染料、颜料及其它物质等之特性。 运用范围:颜料、油漆、染料等之制造以及使用人员。
(2)物理学家:光学范畴中之某种现象。 运用范围:光学仪器制造业。
(3)心理、生理学家:表示观测者所意识到之意识。
不论你扮演著那个角色,若想对颜色有所认识,那你一定要对各种与色彩系统间之关系进一步认识:
(a) 色彩的构成三要素:
色彩的构成三要素包括有:被观察的物质、光的存在、观测者的感受。
只因为当没有物质或光的存在时,则如处于暗房中你将感受不到色的存在,同时若闭上你的双眼,相信你一样感受不到色的存在。因此要进一步认识色彩的构成要素,那不妨由物体与色、光源与色、观察者与色的关系着手。
(b) 光与色感 :
人类的肉眼,虽因个人间敏感度上的差异;但肉眼对色感觉,仍不失极精巧的测色机器,而对色感觉的同时则必要有光源的存在,以太阳光而言,有各种光线之放射。且为电磁波。由电磁波谱中,可视光波之波长, 仅占很窄之范围, 约380nm ~760nm ( 1nm = 10-9m )其颜色分别为 380nm ~ 430nm 紫色、430nm ~485nm 蓝色、 485nm ~ 570nm 黄色、585nm ~ 610nm 橙色、610 ~ 760nm红色, 因每个人对光的感受不同, 因此以 380nm ~ 760nm略定为可视波长。
光的波长与颜色的关系:
光的波长与明度:
日光的光谱( Spectra)依波长而有不同的明度。 可见域皂中间域较亮,而两端较弱。视觉所感受的波长明度还有明亮处与暗处之别。
例如在明亮处555nm 的黄绿色是最明亮的,而暗处则以 510nm 的蓝绿色明度最高。这称为Purkinie 现象。
加法混色与减法混色:
色光混合时一般说来会因光量的增加而产生明亮的感觉。这种色光的混合称之为加法混色或正混色( Additive Mixture )。而染料或颜料混合时通常颜色会变暗, 称之为减法混色或负混色( Subtractive Mixture )。以3原色作减法混色时,如果各色吸收量适当的话,最后会变成黑色;加法混色的情形,如果光的强度适当的话,最后所看到的将是白而亮的光。
人眼的视感:
人眼所感觉的色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如表:
┌ 白
┌无彩色 ┼ 灰
│ └ 黑
色彩┤
│ ┌ 纯色
└彩色 ┤
└ 其它一般色彩
按照物理学上的说明,白、灰、黑不能算是色彩。白含有多种不同波长的单色光的振动,即色光的定量混合,是统一的复合体。既经物理全反射,当然我们的眼睛无法察觉,实在不能说它是色彩。
黑是外界的刺激,完全没法达到我们眼睛的状态,换包话说,假使黑不能取得周围的物体的陪衬,那么黑色本身也全无它存在的意义。
(c) 光、色之三原色:
依 Young -Helmholtz 之假说, 视觉感观存在三种基本之色感受视神经,光传至视神经,刺激脑部而产生色的感觉,此三种分光要素是红、绿、蓝的感受作用,此谓光的三原色。
何以谓之光之三原色,以红、绿、蓝三原色光混合是白色之故。另物体之反射或透过可见之红、黄、蓝三色混合成黑色,以其为色的三原色。
另在色料上的应用一般亦以红、黄、蓝三原色色料的混合,结果反射光减少而呈黑色及近黑色之色相。
色料中之红、黄、蓝三原色中的二色混合,会产生绿、紫、橙之色相,此即为二次色。
现以黄(Y)、红(R)、蓝(B)之代号表示,其二次色的衍生Y+R=O
(d) 色的三属性 :
色彩有三种重要的感觉特性亦即为色彩的三属性,兹略述之。
色相(Hue):色相是区别各色的一种名称,如红黄蓝等,因为这是表明相貌的差异,所以称为色相。色相与色彩的强弱,明暗没有关系,然凡是彩色者皆有色相,而黑、灰、白因无彩色,故为无色相。
明度(Brilliance or value):亦称之光度,实际上系指色之明暗而言,不管彩色无彩色皆有此明度的性质。
彩度(Chroma):指色彩的强弱,亦可说是色彩的饱和度( Saturation ),色彩纯与不纯的分别。纯粹色彩度发挥其固有之特性,其中毫无黑白色之混入,达饱和度之色或称纯色。
彩度可谓于同一色相下,在相等之明度离灰色之远近的一种表示法。彩度高达极限,可谓光的光谱单色光,而实际存在之物体无法存在之
(e) 色的表示法:
色的运用沿袭已古,在过去先以传统之称呼定名之,如金色、银色等,随之社会之演进色彩之多,致使传统色之表示法,无法正确的表达,而后有色卡、色样之运用,然色样易招污损,变褪色,兹有较科学及归纳及光学研展。
(1) 定性的表示方法─色名法。
(2)定量的表示法─1. 感觉的方法(三属性的方法)。2. 物理的方法。
而色的表示方法往往配合色的测定法而应用于自动化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