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时节,高台县车水马龙般的棉花收购已经基本结束,种棉农民的心却热乎起来了。宣化镇乐三村农民种植了11亩棉花,亩均收入1523元。据县棉花公司的负责人介绍,企业与农民签订的棉花“订单”,搭建起了产销接轨的增收桥梁,使全县棉花种植面积由去年的3.31万亩扩大到了今年的5.36万亩,种棉农民的总收入增加到了5000万元。
农产品产销“订单”,是龙头企业与农民签订的承诺合同。但是实际效果与人们的期望却存在着较大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订单”的履约率不高。龙头收购企业认为主要原因是农民缺乏合同履约意识、质量意识和时间观念,不按约定的要求交售“订单”产品;而农民却认为一些龙头企业定购农产品时承诺按质论价、优质服务,而收购时却压级压价、随意拖欠收购款。尽管双方各说各的理由,但互相之间的指责和埋怨却反映出了农产品产销“订单”存在履约率不高的问题。然而,高台县在发展棉花“订单”产业中却比较好地化解了存在的问题,其主要措施是县棉花公司在播种前主动与农民签订产销“订单”,并确保签约主体合法、权利义务对等,按照“订单”保证收购,现款兑付,不拖不欠;农民严格按照棉花公司制定的技术规程种植,根据规定的质量标准交售“订单”产品。这种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做法,把分散的家庭经营纳入了与龙头企业接轨的产销联动链条,不仅使优质棉花实现了产业化经营,增加了农民的有效收入,而且使棉花公司稳定扩大了生产基地,在产销两旺中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
发展“订单”产业,其实质是市场行为。但在一些农民还设有形成市场化能力之前,“订单”产业的操作运行要更加细致、更加周全。令农民交口赞誉的是“五到户”,即信息宣传到户:春播前将棉花购销动向、价格浮动趋势、产业布局状况传递给农民,让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调整作物布局;签订产销“订单”到户:棉花公司以专业合作社为依托,与农民签订产销“订单”,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操作性和约束力,使产业化利益机制趋向完善;科技服务到户:通过科技宣讲、现场示范、指导服务把新品种、新技术传授给农民,紧密与生产实践结合,确保增产增收;农用物资供应到户:优质良种由棉花公司统一引进供应,化肥、地膜、农药等农资由供销社供应,对困难户采取“秋后算账”的办法予以扶持,就是春天先赊销给种子、化肥、地膜等农用物资,秋后交售棉花时再收回赊销款;收购兑款到户:严格执行棉花收购政策,不压级压价、不拒收限收、不打“白条”拖欠,及时以现金兑付到户。
棉花市场收购前后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直接影响市场收购价格的高与低。当收购前期的价格低于后期的收购价格时,前期交售了棉花的农民也不担心吃亏,其原因是县棉花公司一直坚持实行“二次补价”的结算返利运行机制,就是前期交售了棉花的农民凭收购票据,领取差额补价款,仅去年就向农民返还差额补价款190万元。这种专业公司与农民结成的利益返还机制,赢得了农民的肯定和赞扬,提高了产销“订单”的履约率。特别是新品种、新技术的落实到位,使全县棉花的亩均产量由过去的120公斤提高到了如今的320公斤,亩均收入增加到了1400元左右,成了当地亩均收入较高的特色产业之一,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今年“订单”棉花种植面积又扩大了,实现了区域化规模布局。农民都乐滋滋地反映,手攥棉花“订单”心不慌,增收致富有希望,宣化村农民王开明承包了37亩荒地,今年种植了28亩棉花,收入增加到了31266元。
高台县发展“订单”棉花特色产业,在健全完善运行机制中发展壮大。农民向龙头企业提供的是棉花的质量和数量,而龙头企业向农民保证的是收购价格和兑付现金。这种关键要素的有机结合,搭建起了产销接轨的桥梁,使农民走向市场的难题迎刃而解,不仅调整优化了种植业内部的结构,提高了耕地的经济效益,而且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