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开对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发改委表示,将在如何确定合理的强制招标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如何从适用条件及程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邀请招标;招标人虚假招标、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具体表现形式和认定标准;投标人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具体表现形式和认定标准;如何规范总承包招标;如何规范两阶段招标;如何规范电子招标;如何强化评标专家责任;如何确保定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履约;如何完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体制和措施;如何处理好与WTO《政府采购协定》的衔接等11个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截至2007年6月30日,发改委将对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汇总整理,作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