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毛&tracelog=pd_info_promo" target="_blank">羊毛进口关税配额已于11月20日申领完毕,根据《2006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65号),从即日起停止受理企业羊毛进口关税配额申请。 商务部外贸司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