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检验检疫局对两批进口纺织品面料进行检验时,发现这两批进口纺织品面料不仅外观质量不合格,而且内在质量也不过关,为此,浙江检验检疫局均出具对外索赔证书,为中方企业挽回损失。
据了解,一批是原产于韩国的全棉平纹染色布,数量为1229米、货值3687美金;另一批是原产于香港的99%棉1%弹力布,数量为9429.29米、货值29492.32美元。在检验中,检验检疫人员发现外观质量存在缺陷,韩国产的全棉染色布有色渍、破洞等问题,其中有一匹/55.4米整匹布上竟有19处色渍、2处破洞;而香港产的全棉弹力布也是外观质量不佳,主要问题包括色渍、绉印、杂纱,这两批进口面料外观质量均被判为不合格。另外,检验检疫人员分别抽样按GB18401-2003标准进行测试,结果发现这两批进口面料内在质量也不合格,其PH值超标,韩国产的面料PH=9.1,香港产的面料PH=9.4,均超过标准所允许值范围(PH=4.5-7.0)。纺织品面料PH值超标会对人体皮肤产生刺激,并使皮肤容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
从浙江检验检疫局接连检出不合格进口面料的情况看,对进口纺织品的把关决不能掉以轻心。不合格面料一旦流入国内,用于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便会使我国出口服装因不合格而受到输入国严格标准的限制;一旦流入国内市场,不合格的"洋面料"服装会直接损害我国老百姓的健康安全;而且,采用不合格面料做服装加工,还会对生产加工人员造成职业危害。
为此,浙江检验检疫局一方面采取严格检验监管措施,重点加强进口纺织品服装安全和卫生检测,把不合格产品堵在国门之外;一方面积极向进口商、生产企业宣传、推行纺织品强制性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促进企业规范生产。同时提醒纺织品进口商在签定进口合同时,务必在合同中注明收货检验标准,并要外商承诺进口面料品质必须符合中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避免因进口面料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