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国海关及税收委员会于2006年11月1日公布,取消原规定在首都波哥大及西北港口巴兰基亚对来自中国大陆及巴拿马的鞋类、成衣及其它纺织品采取的限制措施;另并废除对中国大陆及巴拿马产品实施的不同价格制度,但原估价制度仍将继续实施。此外,哥国虽取消中国大陆及巴拿马产品的进口及入境限制,但在海陆空各个关区、产品批发及交易市场等地的检验措施仍将继续进行。
哥国海关与巴拿马海关系在防范及打击走私活动达成协议后,宣布取消对来自巴拿马及中国大陆的鞋类及纺织品的进口限制,亦即对来自巴拿马自由港的巴拿马及中国大陆鞋类、成衣及其它纺织品等,经由哥国指定的港口入关,并在授权的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均可进入哥国。
去(2005)年哥国棉花及纺织企业认为来自大陆的鞋类、袜子及纺织品,经由巴拿马港口走私进入哥国市场,有扰乱当地市场之虞,哥国政府即对大陆展开反倾销调查,以保护本国产业,对大陆纺织品采取惩罚性措施。本(2006)年1月,哥国宣布自4月1日起对纺织品、纺织原料及鞋类产品实施进口限制,规定当地进口商必须事前申请许可证,方能进口相关产品,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年。此外,进口商须另向相关部门提供进口产品清单,包括产品种类、数量、产地等详细资料,当地进口商申请获准后,始得进口该等产品。
本年2月,哥国贸易部宣布,对本国男用内衣内裤等产品采取临时保护措施,对来自中国大陆的同类产品征收95%的附加税,包括男用棉质内裤、内衣、衬衫、睡衣、睡裤、睡袍、浴衣,以及男用及儿童的针织、合成纤维、人造纤维及混纺产品等。经过1年的调查,对中国大陆产品非法进入哥国并在当地市场倾销的控诉,因证据不足,因此撤消对大陆产品的限制。
哥国将与美国、智利及中美洲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议(FTA),同时将扩大与欧盟、大陆等亚洲国家之经贸往来及签署FTA,未来哥国市场将逐渐对外开放,而哥国对外来产品的正当防卫也将日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