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闲着,月收5万”、“投资两月,稳赚20万”、“十万百万赚多少随你便”……这是一些加盟公司所做的加盟广告。
人去楼空
不久前,有6位加盟商向媒体投诉,称其交纳了数万元的加盟费后,结果血本无归。
四川乐山峨嵋山市的张生其等人反映,2003年8月至12月,他们曾先后与广州招氏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氏公司”)签订加盟销售合同,共交加盟费4.5万元,由招氏公司授权在峨嵋山市开设珠宝专营店。开业前,招氏公司要他将22.1415万元的货款汇到其指定的私人账户上。供货时,只有供货清单,招氏公司拒绝开具发票。理由是,招氏公司是授权让利,再开发票就得多上税。之后不久,张先生就发现招氏公司所供的铂金首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他曾多次与对方联系要求退货返款,被拒绝。
受害人沈禄俊反映,2003年6月2日,他与招氏公司签订经销协议,交加盟费3万元,在四川乐山峨嵋山市设一级代理宝迪氏连锁店。开业购货时,招氏公司打着特价优惠价格,强行要他将20万元货款汇到私人账户上,同样只有购货清单,无发票。
沈禄俊说,去年10月,他发现招氏公司所供的铂金首饰出现质量问题,后经中国地质科学院成都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检验,其标识为“Pt095斋戒”的产品含银量达95%以上,其余的是铜和钴,一点不含铂,当时市场上的银价是1.5元/克,而招氏公司卖给沈的这种产品的价格是70元/克。在要求换货或退货无果后,今年初,沈禄俊将招氏公司推上被告席。法官于2004年9月6日到广州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税局查到招氏公司4个开户账户,发现4个账号上,存款最多的是57.39元,最少为0,法官们又赶到招氏公司所在地,对方早已是人去楼空。
投资门槛低
山西的吴女士看到一则童装加盟广告,该广告称:“1.2万元即可起步上路,3.6万元进入规模发展,3个月收回本钱,6个月开始大赚”;“一旦成为区域独家代理商,即可自由经销,自主开店,自招加盟”。吴女士心动了。笔者与该品牌在北京的总部取得了联系,但是,当笔者提出能不能看一看样板店时,对方以样板店正在装修为由,立即拒绝了笔者。
笔者了解到,很多加盟店大多都倾向中小投资者,有的加盟费只有几万元甚至更低。投资门槛不高,使得很多手头有些散钱又急于致富的投资者投身其中。目前,加盟连锁主要集中在服装、餐饮、医药、眼镜、洗染等行业。
但是,专家指出,加盟连锁不断地向多行业、跨区域方向快速发展。在这种趋势下,难免出现鱼龙混杂的现象。有的借加盟的名义,推销伪劣产品;有的名为加盟,实为圈钱。而一些加盟方赚钱心切,又经不起高额回报的诱惑,往往上当。
陈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其作为加盟者,倾其所有,与一家亲子园合作开办亲子园示范店,结果血本无归,在加盟纠纷中,自己成了加盟连锁的牺牲品。陈女士说,当初她以为跟着别人已经创立的品牌走,肯定比自己创立一个品牌来得轻松,只要交一笔加盟金,加盟方就可以手把手地教自己如何做生意,实际上并非如此。
据代理加盟纠纷的律师介绍说,加盟店是新兴产物,发展快,引起的纠纷也很多。例如“一万五加盟、两个月回本、送全套设备”;“投资5万元,年获纯利85万元”等,看起来极具诱惑性,但仔细想想,就会发现其中的漏洞。现在市场上有不少代理商只是二级代理,甚至三级代理,一些加盟方没搞清楚就与对方草草签约,一旦出了问题只好自行承担损失。
凸现法律软肋
有关专家指出,就目前而言,我国的一些企业扩张能力还远远不够,缺少对加盟店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加盟者很容易脱离体系而存在,导致关系破裂。再就是,加盟连锁发展迅速,而相应的法律体系仍有许多空白,一些不法分子设下陷阱,大肆圈钱,加盟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却难以保护,结果造成加盟纠纷不断发生。
为此,有关方面认为,要推进加盟市场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监管,保护加盟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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