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输欧盟、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常见问题
1、MID、EID码分别是什么,如何取得?
MID是英文MANUFACTURER IDENTIFICATION的缩写,即纺织品生产企业代码。它是与我国签订双边纺织品协议的国家为了核查货物的需要,要求我国为纺织品生产企业专门编制的标识代码,一般称制造商代码。
MID码的申请:提交生产企业的中、英文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等资料即可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MID码。
MID码的组成:根据中美政府关于部分纺织品及纺织制品许可证(VISA)及许可证电子信息系统(ELVIS)的安排中的规定,MID码的组成是以CN开头,加上获得原产地证的运营实体名称的前两个字中每个字的前三个字母,加上地址栏中的最大数字,以不超过四位数为准,再加上制造商所在地城市名的前三个字母。
EID是英文EXPORTER IDENTIFICATION的缩写,是纺织品出口企业的13位代码(在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证书和工商注册营业执照中能看到)。它是我国作为确定某一纺织品出口企业的唯一标识。
EID码的取得:企业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时即可获得EID码,再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将EID码电子数据发送到EDI中心,在数据库备案。
2、OPT是什么意思?OPT产品出口是否受数量限制?OPT产品出口要办理什么证件?
OPT(Outward Processing Textile)产品是指欧盟外发加工产品,在对欧盟出口设限类别纺织品时不受相关许可数量的限制。OPT产品出口不计入企业出口业绩。
根据商务部2005年第49号公告的规定,对向欧盟出口的OPT产品,发证机构依据欧盟管理部门签署的OPT产品证明签发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OPT配套)和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备注中要填写OPT产品证明号);如果是手工制品,依据输欧盟手工制品证和OPT产品证明为企业签发与之对应的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3、OPA是什么意思?OPA产品出口是否受数量限制?OPA产品出口要办理什么证件?
OPA(Outward Processing Arrangement)是指纺织品外发加工制度。企业如果获得美国官方签发的OPA产品证明书,在出口设限纺织品到美国时不受数量限制,但要申请《输美纺织品原产地证》(OPA配套)和《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通过OPA方式在内地加工且原产地非中国内地的纺织品不适用《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
4、在2006版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网上申领系统中,什么产品出口需申领《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OPT配套)和《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
OPT产品出口欧盟成员国时,发证机构依据欧盟管理部门签署的OPT产品证明签发《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OPT配套)和《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备注中要填写OPT产品证明号)。
申领《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作为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配套的附属证,一般输欧盟10个设限类别的纺织品出口需办理该证;一种是2005年一体化以前的非受限类别根据需要应办理单一的《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
5、在2006版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网上申领系统中,什么产品出口需申领《输美纺织品原产地证》(OPA配套)和《输美纺织品原产地证》?
OPA(即对美外发加工产品)出口需申领《输美纺织品原产地证》(OPA配套)。《输美纺织品原产地证》是《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配套的附属证,因出口许可证和产地证证面内容一致,因此在申请时不需录入产地证内容,系统自动生成附属的产地证。输美21种设限类别纺织品出口一般要申领《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及附属的《输美纺织品原产地证》。
6、我们使用的商品类别与设限国家使用的类别是否一致?
我们使用的商品类别与设限国家的纺织品类别一致。
二、录入申请表、打印证书时常见问题
1、英文证书和配套的中文证书计量单位不符,应如何处理?
目前,确实存在少量商品中英文证书计量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如输美袜子,英文证书计量单位是固定参数,为“DPR”即“打双”,中文证书计量单位为“双”,出现这种情况,英文证书按“打”来填写,中文证书按1打等于12双换算后以“双”作为计量单位来填写即可。如果合同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与程序设定名称不一致时,应换算成程序设定的计量单位。
2、同一份英文证书是否可以涉及业绩和招标两种配额来源? 为便于统计,2006版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网上申领系统中,企业在填写英文证书申请表时,需选择配额来源是“业绩分配”还是“招标”,因此,同一份英文证书不可以同时涉及业绩分配和招标两种配额来源。
3、两套英文证书上类别、价格等内容都一样,但一套是业绩分配数量,一套是招标数量的,能否合办一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目前,2006版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网上申领系统的程序没有该种功能,不能合并办理一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4、一套输欧、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和原产地证能否对应多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根据《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商配发[2005]707号)第32条的规定,一套输欧、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和产地证可以对应多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5、从不同公司转来的同一类别的许可数量,调单号不一致,能否合在一起申请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
可以合并在一起申请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
6、需要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数量的欧洲国家有哪些?
需要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数量的欧洲国家为欧盟25个成员国,分别是英国、法国、爱尔兰、德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希腊、西班牙、芬兰、匈牙利、立陶宛、拉托维亚、马耳他、波兰、葡萄牙、瑞典、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7、公司地址变更后,如何在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系统中相应更改地址?
请贵公司携带本公司变更地址后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证书》或加盖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审批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及中、英文地址变更的申请函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发证机构申办变更手续。
8、在申请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时,唛头打不下应如何处理?
根据《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商配发[2005]707号)附件10的规定,唛头打不下,可以加附页。在附页打上该证的许可证号码、商品名称、标明协调分类制编码、MID代码、大写的TOATL等内容,粘贴于原证背面,发证机构加盖纺织品出口专用章即有效。
9、针织衬衫、针织套头衫、开襟衫输欧盟相应类别是什么?应怎样区分?
针织衬衫、针织套头衫、开襟衫属于输欧盟4类和5类,在HS611020(棉制针织或钩编的套头衫、开襟衫、背心及类似品)和611030(人造纤维制针织或钩编的套头衫、开襟衫、背心及类似品)项下不易分辨。根据欧盟分类规则,轻薄细针翻领、开领、高领套头衫、开襟衫、背心及类似品属于输欧4类;否则,属于输欧5类。
10、出口欧盟的套装如6211339019(化纤制男式运动套装),归在输欧6类,应申请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套证,但在申请时,系统显示计量单位为“件”而不是“套”,商品名称是“涤纶梭织男长裤”。那么公司申请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时,是按一套一件还是将上衣也算配额?
这种套装只有裤子需要许可数量,上衣是不需要许可数量的,所以计量单位显示为“件”。
11、请问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的申请一般需多长时间?
根据《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商配发[2005]707号)第17条的规定:“各发证机构对内容正确且形式完备的申请,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
12、我公司最近要出口到荷兰一批纺织品,在录入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申请的时候,在第7项找不到荷兰这个国家名,请问是怎么回事?
答:2006版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网上申领系统中,目的地国家栏中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已合并调整为“荷比卢”,英文为“BENELUX”,简称“BL”。因此,请贵公司在目的地国家栏选择“BENELUX”。
13、自行打印企业在打印出英文证书后为什么无法打印申请表?
只有把相应配套的原产地证书和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全部打印完毕,才能打印申请表。
14、332/432/632B和332/432/632T有何不同?
332/432/632B是袜类的子类别,332/432/632T是其母类别。母类别可单独出口,子类别产品出口,须等量扣减母类别的许可数量。
三、撤换证、遗失处理常见问题
1、英文证撤换时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是否返还?
发证机构撤销成功后,已扣减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会自动退回企业名下。 为便于统计,2006版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网上申领系统中,企业在填写英文证书申请表时,需选择配额来源是“业绩分配”还是“招标”,因此,同一份英文证书不可以同时涉及业绩分配和招标两种配额来源。
3、两套英文证书上类别、价格等内容都一样,但一套是业绩分配数量,一套是招标数量的,能否合办一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目前,2006版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网上申领系统的程序没有该种功能,不能合并办理一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4、一套输欧、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和原产地证能否对应多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根据《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商配发[2005]707号)第32条的规定,一套输欧、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和产地证可以对应多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5、从不同公司转来的同一类别的许可数量,调单号不一致,能否合在一起申请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
可以合并在一起申请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
6、需要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数量的欧洲国家有哪些?
需要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数量的欧洲国家为欧盟25个成员国,分别是英国、法国、爱尔兰、德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希腊、西班牙、芬兰、匈牙利、立陶宛、拉托维亚、马耳他、波兰、葡萄牙、瑞典、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7、公司地址变更后,如何在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系统中相应更改地址?
请贵公司携带本公司变更地址后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证书》或加盖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审批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及中、英文地址变更的申请函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发证机构申办变更手续。
8、在申请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时,唛头打不下应如何处理?
根据《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商配发[2005]707号)附件10的规定,唛头打不下,可以加附页。在附页打上该证的许可证号码、商品名称、标明协调分类制编码、MID代码、大写的TOATL等内容,粘贴于原证背面,发证机构加盖纺织品出口专用章即有效。
9、针织衬衫、针织套头衫、开襟衫输欧盟相应类别是什么?应怎样区分?
针织衬衫、针织套头衫、开襟衫属于输欧盟4类和5类,在HS611020(棉制针织或钩编的套头衫、开襟衫、背心及类似品)和611030(人造纤维制针织或钩编的套头衫、开襟衫、背心及类似品)项下不易分辨。根据欧盟分类规则,轻薄细针翻领、开领、高领套头衫、开襟衫、背心及类似品属于输欧4类;否则,属于输欧5类。
10、出口欧盟的套装如6211339019(化纤制男式运动套装),归在输欧6类,应申请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套证,但在申请时,系统显示计量单位为“件”而不是“套”,商品名称是“涤纶梭织男长裤”。那么公司申请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时,是按一套一件还是将上衣也算配额?
这种套装只有裤子需要许可数量,上衣是不需要许可数量的,所以计量单位显示为“件”。
11、请问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的申请一般需多长时间?
根据《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商配发[2005]707号)第17条的规定:“各发证机构对内容正确且形式完备的申请,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
12、我公司最近要出口到荷兰一批纺织品,在录入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申请的时候,在第7项找不到荷兰这个国家名,请问是怎么回事?
答:2006版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网上申领系统中,目的地国家栏中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已合并调整为“荷比卢”,英文为“BENELUX”,简称“BL”。因此,请贵公司在目的地国家栏选择“BENELUX”。
13、自行打印企业在打印出英文证书后为什么无法打印申请表?
只有把相应配套的原产地证书和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全部打印完毕,才能打印申请表。
14、332/432/632B和332/432/632T有何不同?
332/432/632B是袜类的子类别,332/432/632T是其母类别。母类别可单独出口,子类别产品出口,须等量扣减母类别的许可数量。
三、撤换证、遗失处理常见问题
1、英文证撤换时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是否返还?
发证机构撤销成功后,已扣减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会自动退回企业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