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棉花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无照收购棉花、非法加工棉花的行为,维护棉花市场秩序。 据介绍,进入2006年棉花年度以来,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棉花市场监管工作,棉花市场秩序总体呈现平稳有序的态势。但是,棉花收购和加工环节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无照收购棉花的现象突出;未取得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未注册登记等现象仍然存在,严重扰乱了棉花市场秩序。为此,国家工商总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开展棉花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和最近颁布的《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切实加强棉花市场监管,维护棉花市场正常的流通秩序。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棉花行为,切实维护棉花收购市场秩序。认真贯彻落实《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棉花收购不再实行资格认定制度,从事棉花收购的企业和个人,应当取得工商机关的核准登记。严厉查处无照收购和超范围收购棉花的行为,严厉打击棉花流通环节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严把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加强棉花加工环节的监管工作。棉花加工继续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对辖区内所有棉花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进一步完善棉花收购、加工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对棉花市场主体准入、交易、竞争和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非法加工棉花、销售或收购非法加工棉花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通过挂靠、联营、转包等形式为不具有棉花加工资格的企业从事棉花加工活动提供便利、从中牟利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