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最新颁布的关于邻苯二酸盐的指导标准(第2005/84/EC)将于2007年1月16日起执行。该标准不仅将取代目前欧盟各成员国对邻苯二酸盐所实施的不同标准,而且将取代欧盟以前所实施的临时措施。根据新标准要求,在所有儿童玩具和服装及其他物品所使用的PVC材料中,将限制使用DEHP(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BBP(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相应的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和DNO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将被限制在儿童玩具和服装及所有可能被放入口中的物品中使用。上述6种成分的含量不得超过0.1%。限制使用上述6种成分所涉及的产品不仅包括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服装和护理品,还包括其他年龄段儿童使用的可能会被放进口中的所有物品。欧盟该安全标准的实施无疑将给我国儿童用品的出口增添新的门槛。作为玩具、纺织品出口大国,我国相关部门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抓紧制定相适应的产品标准和快速检测方法,规范产品的生产和检验,帮促企业革新生产工艺,尽快使用邻苯二甲酸盐的替代品,以规避产品出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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