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童装网]一、您了解换汇成本吗?
换汇成本是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的重要概念之一,对外贸易中通常所说的出口商品换汇成本是指,商品出口净收入每美元所需要的人民币总成本,即用多少人民币换回一美元。一般情况下的计算公式是:
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出口商品总成本(人民币元)÷出口商品外汇净收入(美元)
这里的出口商品总成本,包括进货(或生产)成本、国内费用(储运、管理、预期利润等,通常以费用定额率表示)及税金;出口商品外汇净收入指的是扣除运费和保险费后的FOB(离岸价)外汇净收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换汇成本是指外贸企业出口商品销售收入每外币(一般指美元)所需要的人民币数。由于我国是外汇管制国家,外币在国内市场不能流通,如果企业要动用出口产品取得的收入,必须在银行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而银行是按照一定的外汇牌价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在汇率相对稳定的时候,企业可以知道出口商品的人民币预期收入,判断该笔出口盈亏情况,因此,换汇成本是出口企业考察业务盈亏的参数,也是税务机关衡量企业出口业务合理性的重要指标。
二、如何开具进货分割单?
开具、使用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简称分批单)是单票对应法下对退税进货凭证处理的一个重要做法,其目的是解决当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分批单)作为进货凭证已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上交,而该发票上所载的购进货物还有货物尚未出口,以后出口后退税申报如何再提供进货凭证的问题。
对此,单票对应法允许采用由企业申请对该张进货凭证进行分批申报,经退税机关审定批准,确认这张进货凭证尚未出口部分的情况(包括商品品名、数量、金额),出具分批单,并盖章交还企业作为以后申报的进货凭证。用户登陆到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点击“基础数据采集”功能→打开 “进货分批单申报录入”界面按照字段提示进行表单录入。
注意事项:
1. 分批单以最初进货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管理源头,以前一张进货凭证为分批对象,连续并可多轮分批,直至最初进货凭证进货额全部使用完毕;
2. 分批单应在进货凭证(包括专用发票或上一次审定的分批单)申报上交同时申请开具,所载“本次申报”情况为本次上交的进货凭证中申报退税进货的部分,“本次结余”为“上次结余”(即第一次分批的,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购进情况,以后使用的,即为上一次分批单所载的“本次结余”)减“本次申报”,分批单经税务机关审定后,可作为以后申报时的进货凭证。如此上交进货凭证,取得分批单,再上交进货凭证直至全部购进使用完毕;
分批单内容应依照原增值税发票内容填写(增值税发票有几条内容,分批单同样有几条,如某条未出口或已全部出口均应申报),商品名称依据出口商品确定,出口数据、计量单位不允许变化;
3. 分批单上应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即最初进货凭证)号码,并准确填写分批次数(即对最初进货凭证是第几次分批),作为进货凭证使用时,以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作为进货凭证号码;
4. 在进行进货明细数据录入时,“分批批次”项目要按照该进货凭证在分批单中对应项目所录入的分批次数进行填写。